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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因为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吗?

发布时间:2020-7-25    点击量:4881

 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因为继承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有的,但是也不全是如此,比如遗嘱继承中指定财产只归一人所有的情形。 
    在法定继承时,夫妻一方因为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;在遗嘱继承中,如果没有特别指定财产只归一方的话,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 

    参考:《婚姻法》 
    第十七条   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 
    (一)工资、奖金; 
    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 
   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 
    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 
   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 
  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 

    第十八条   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 
    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 
    (二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 
    (三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 
    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 
    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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